更新时间:2025-12-29 19:47:02 来源:欧宝体育官方入口
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27日讯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2025年第49次审议会议于2025年12月26日下午召开,审议结果为,浙江新恒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新恒泰”)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公开披露要求。这是今年过会的第108家企业(其中,上交所和深交所一共过会60家,北交所过会48家)。
新恒泰的保荐人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蒋根宏、潘洵。这是浙商证券今年保荐成功的第3单IPO项目。7月4日,浙商证券证券保荐的浙江锦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过会;8月28日,浙商证券证券保荐的纳百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过会。
公司专注于功能性高分子发泡材料的研发、制造和销售,经过十余年的发展,现在已经成为国内知名的具备多种发泡材料规模化生产能力的供应商。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陈春平、金玮夫妇及其儿子陈俊桦合计控制公司75.04%的表决权,系公司控制股权的人,其中:陈春平直接持有公司36.41%的股份,通过嘉兴熙宏间接控制公司1.22%的股份;金玮直接持有公司30.24%的股份,通过嘉兴力权间接控制公司2.43%的股份;陈俊桦直接持有公司4.74%的股份。同时,陈春平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金玮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陈俊桦任公司副总经理,陈春平、金玮及陈俊桦三人拥有公司的实际经营管理权,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决策有重大影响,系公司实际控制人。
新恒泰拟在北交所上市,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4,109.00万股,拟募集资金38,000.00万元,分别用于年产5万立方米微孔发泡新材料项目、IXPE生产线技改扩建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1.关于经营业绩真实性。请发行人结合部分客户主要订单的签署执行情况,说明相关出售的收益是否真实准确。请保荐人、申报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2.关于经营业绩持续性。请发行人说明2024年营业收入与净利润变动趋势差异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相关因素是否可能会影响发行人持续经营能力。请保荐人、申报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3.关于研发能力和技术创造新兴事物的能力。请发行人:(1)说明核心技术、研发能力和创造新兴事物的能力的具体体现。(2)说明在研项目进展情况、预计研发成果以及应用方向,是不是满足当前行业技术迭代发展趋势。请保荐人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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